未成年前女友分手后朋友圈辱骂、网曝前任名誉权纠纷案
名誉权纠纷

未成年前女友分手后朋友圈辱骂、网曝前任名誉权纠纷案
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
案例背景委托人余某某与杨某某曾为恋爱关系,二人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分手,后余某某与黄某某确立恋爱关系,尚未成年的杨某某心生怨恨,在微信朋友圈使用名字缩写暗指余某某,发布大量低俗侮辱性文字,相关内容被二人共同好友大量截图转发;同时杨某某向好友转发捏造家暴、私生活混乱等虚假信息的 PDF 文件,还在微信群发布余某某私密视频、调侃个人隐私。余某某固定全部微信聊天、朋友圈截图等电子证据后,于 2024 年 11 月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,将杨某某及其法定监护人杨某某一并列为被告,诉求判令删除侵权朋友圈、当面及朋友圈公开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、承担律师费以及全部诉讼费用。案件难点涉案侵权行为发生在微信朋友圈、微信群,电子证据零散繁杂,需逐一梳理固定、梳理传播范围佐证名誉受损后果;被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,案件责任划分、监护人补充赔偿规则适用存在专业难点;原告主张 PDF 文件由杨某某制作传播,但缺少直接完整证据链,该部分事实举证难度大;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,无法当庭质证、调解,案件只能缺席审理;网络名誉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无统一标准,需结合传播范围、辱骂恶劣程度向法院说理争取。律师策略完整证据归集:系统整理涉案朋友圈截图、群聊记录、PDF 文件、聊天对话、律师费转账凭证及发票,梳理证据目录清晰对应各项侵权事实;向法庭提交同类网络名誉侵权生效判例辅助法官裁判说理;规范诉讼文书:起草民事起诉状、代理词,明确各项诉讼请求法律依据,区分朋友圈辱骂、PDF 传播、隐私视频泄露三项侵权行为分别论证;程序跟进:按时提交举证材料、配合法院完成程序转换、开庭流程,庭审完整陈述案件事实、出示全部电子证据;责任法律论证:重点阐述朋友圈属于网络公共空间,缩写结合人物背景足以锁定特定主体构成名誉侵权,同时列明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补充赔偿法律规定,区分举证充分与举证不足事实分别发表代理意见。案件结果律所全程完成一审代理工作,卷宗规范归档,2025 年 6 月 26 日案件审结;法院作出生效判决:判令杨某某十日内删除涉案侮辱朋友圈,并在本人朋友圈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且保留三日;酌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 元,全额支持律师费,赔偿款项优先从杨某某个人财产支付,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;案件受理费由杨某某承担;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 PDF 文件由杨某某制作,驳回该部分相关诉讼请求;若杨某某拒不履行道歉义务,法院可登报公示判决内容,相关费用由杨某某承担,委托人合法名誉权益及维权开支得到司法支持。

免责声明:本案为真实案例,已对当事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。案件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能作为同类案件胜诉保证。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,建议预约专业律师面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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