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纠纷
夏某某与重庆某文化传播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简述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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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背景:夏某某 2024 年 1 月入职重庆某文化传播公司,任职研学事业部管理岗位,双方实际约定月固定工资 18000 元。该公司 4、5 月克扣工资、6 月全额拖欠工资,还捏造旷工、无法胜任岗位等虚假理由单方辞退夏某某;同时未报销夏某某工作垫付的费用,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。 2024 年 11 月 14 日,夏某某委托本地邦熙律所孙某某律师代理劳动仲裁,律师整理工资流水、工作微信记录、部门弹性工作制文件、同事证人证言、报销凭证、社保参保证明等全套证据,起草各类仲裁文书并出庭应诉。二、第一次劳动仲裁流程及结果流程:夏某某首次申请仲裁,要求企业补发欠薪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,后续追加报销款、未休年假工资诉求;开庭时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缺席,未提交任何反驳证据。结果:仲裁委认定企业拖欠工资、违法辞退事实成立,裁决企业支付拖欠工资 25241.38 元、违法解除赔偿金 18000 元;报销、未休年假属于独立诉求,本次不予处理,需另行仲裁。三、第二次劳动仲裁流程及结果流程:针对首次仲裁未处理的垫付报销款 2710.47 元、未休年假工资 9931.08 元,夏某某再次提起仲裁,仲裁机构组织双方调解。结果: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约定企业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 4500 元,夏某某自愿放弃其余全部仲裁请求,双方劳动关系相关所有权利义务一次性结清,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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