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财产纠纷
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纠纷处置实例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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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情起因原告姜某某与第三人谭某某系合法夫妻关系,二人婚姻存续期间,被告丁某某在明知第三人已有家庭的情况下,与其保持不正当交往关系。期间第三人多次通过线上转账方式,向被告转付资金,案涉款项均属于夫妻二人婚内共同财产。 原告认为,第三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无偿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不符合法律规定,该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,被告收取的款项理应返还,双方就此产生赠与合同纠纷,原告遂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处理本案一审诉讼事宜。二、事情经过2024 年 12 月,姜某某正式与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签订民事法律事务委托合同,委托律所律师作为案件一审诉讼代理人,并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,授权律师代为起诉、调解、变更诉讼请求、接收法律文书等全部诉讼相关事宜。律所同步向委托人送达法律风险告知文件,充分告知诉讼举证、败诉、执行等各类法律风险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,与委托人深度沟通梳理完整案件事实,收集、整理全部转账证据材料,撰写民事起诉状,向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,前后完成多次线上立案、材料邮寄递交工作。起诉状中原告提出三项核心诉求:一是确认第三人向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;二是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转账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;三是主张被告赔偿精神损失,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案件诉讼过程中,承办律师持续对接法院、各方当事人开展沟通调解工作,同步跟进案件流程,及时向委托人同步案件进展,提供专业法律意见。后续因委托人自身原因,双方协商不再继续推进诉讼程序。三、处理结果2025 年 6 月 25 日,姜某某与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解除协议,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次法律服务委托关系,约定双方无未了纠纷,互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。案件同步办理结案归档手续,委托人填写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,对律所承办律师的工作态度、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均表示满意,确认服务过程无隐私泄露、私自收费等违规情形。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按照内部档案管理规范,将委托合同、风险告知书、起诉状、授权委托书、解除协议、办案记录等全套文书整理立卷归档,完整留存本次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服务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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