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押放款资金截留引发民刑交叉纠纷处理案例
金融纠纷

抵押放款资金截留引发民刑交叉纠纷处理案例
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
一、事情起因当事人廖某某因家庭资金周转需求,其父亲廖某某通过熊某某牵线搭桥,对接融资相关业务。2021 年 12 月,廖某某通过熊某某介绍,与出借人徐某某签订空白借款合同,约定借款 140 万元用于周转;2022 年 1 月,廖某某名下位于巴南某楼盘的房产办理抵押,成功放款 172 万元。熊某某告知廖某某需将全部放款转入其指定人员周某某的银行卡内,声称该笔款项用于结清前述 140 万元借款及相关费用。廖某某按要求转账后,熊某某未将款项交付实际出借人徐某某,仅将部分资金转给第三方王某某,剩余大额资金去向无法给出合理解释,后续还出现失联情况。出借人徐某某因未收到还款,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,要求廖某某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,由此产生民事纠纷。同时廖某某认为熊某某、周某某存在虚构事实骗取大额资金的行为,涉嫌刑事诈骗,急需专业法律帮助,遂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处理全部相关法律事务。二、事情经过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委托 廖某某与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,委托律所两项核心业务:一是处理巴南房产抵押相关纠纷;二是协助整理证据、撰写报案材料,向公安机关控告熊某某、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,律所指派魏某某律师全程承办本案,同步出具民事、刑事授权委托书,代理当事人开展全部法律工作。梳理完整案件证据材料 承办律师全面收集整理案件全套证据:当事人房产抵押贷款银行流水、当事人与熊某某微信聊天记录、熊某某、周某某身份信息、融资居间服务协议、各方人员之间多笔资金往来流水、法院庭审材料等,固定熊某某诱导转账、资金截留、事后失联等关键事实。参与民间借贷民事诉讼 徐某某诉廖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承办律师协助当事人参与庭审答辩、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。庭审中双方核心争议为:廖某某按熊某某指示转出的 172 万元是否视为完成还款义务。 熊某某、王某某作为案件第三人到庭说明情况,熊某某称转给王某某的部分资金属于代为还款,但王某某提交书面意见否认代收还款,明确与熊某某之间转账属于二人私人借贷往来,和本案借款无关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无证据证明徐某某授权熊某某代收还款,熊某某截留资金行为不能视作廖某某履行还款义务。准备刑事报案,寻求刑事途径维权 基于熊某某截留大额资金、无法说明资金去向、后期失联的事实,承办律师协助当事人撰写正式报案材料,向辖区公安分局举报熊某某、周某某以协助办理抵押贷款为名骗取巨额资金,周某某提供银行卡协助收款,二人共同涉嫌诈骗罪,并附上银行流水、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提交公安机关。公安部门初步认定案涉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,未受理刑事报案材料。三、处理结果民事案件判决结果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,认定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,廖某某未实际完成还款,判决当事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,并按照一年期 LPR 四倍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,同时承担案件相关诉讼费用。刑事关联案件进展 后续熊某某关联的诈骗类案件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涉及多名受害者,庭审结束后相关各方达成庭内调解。律所案件办结情况 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自 2024 年 11 月正式收案,全程跟进民事应诉、刑事报案、证据梳理、沟通对接等全部法律服务工作,案件于 2025 年 9 月正式办结归档。承办律师完成全部委托事项,完整留存委托合同、庭审笔录、报案材料、银行流水、卷宗目录等全套档案材料,形成完整业务卷宗归档保管。

免责声明:本案为真实案例,已对当事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。案件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能作为同类案件胜诉保证。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,建议预约专业律师面谈。

遇到类似问题?

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,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免费咨询。

立即咨询
微信咨询电话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