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纠纷
特殊主体离婚纠纷法律服务案例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案例已通过律师审核
一、事情起因委托人杨某某与配偶周某某经介绍相识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一名幼女。婚前委托人知晓配偶存在智力方面缺陷,婚后共同生活期间,双方无法正常共同起居生活,配偶长期跟随其父母在外居住,二人长期分居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委托人萌生离婚诉求。 配偶存在智力残疾,不具备独立表达、参与诉讼的能力,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,存在程序障碍;同时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、无共同债务,婚生女长期跟随委托人生活,委托人希望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并取得孩子抚养权,为此委托人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案民事一审、二审、执行全流程法律服务。二、事情经过收案筹备阶段 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后,指派熊某某律师作为承办律师,与委托人签订民事委托合同,出具风险告知文书,明确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,同步梳理全部案件线索、收集完整证据材料,包含婚姻登记材料、子女出生证明、双方居住证明、户籍登记材料等,完成立案前期全部准备工作。前置特别程序办理 因配偶智力缺陷,无法自行参与离婚诉讼,承办律师制定分步办案方案:先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。 案件受理后,律师协助法院选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,陪同完成鉴定相关手续,提交全部佐证材料,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见,认定配偶重度智力障碍,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。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,宣告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并指定其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,扫清离婚诉讼前置程序障碍。离婚案件审理阶段 前置程序审结后,中止的离婚诉讼恢复审理。庭审中,承办律师围绕双方长期分居、感情破裂、子女长期跟随委托人生活、配偶无抚养子女能力等事实举证、发表代理意见;对方监护人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,若判决离婚则主张委托人支付经济帮助。 承办律师结合委托人收入、婚姻存续时长、子女抚养开支、对方生活困难现状等客观情况,协助委托人与对方进行沟通,同时向法院陈述完整代理观点,供法庭综合裁判参考。三、处理结果程序层面:通过分步处理模式,先完成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特别程序,顺利确定法定监护人,保障离婚诉讼合法有序推进,完整走完鉴定、质证、开庭全诉讼流程。实体判决结果: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 ① 准许委托人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; ② 婚生女由委托人直接抚养,配偶依法享有探望权,委托人予以配合; ③ 考虑到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、生活存在困难,判令委托人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经济帮助金;案件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。律所服务收尾:案件一审审结后,承办律师完成全部案卷整理、结案报备、材料归档工作,完整办结本次委托事项,全程妥善处理特殊主体离婚纠纷中的程序难点与实体争议,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诉讼权益。
免责声明:本案为真实案例,已对当事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。案件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能作为同类案件胜诉保证。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,建议预约专业律师面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