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纠纷
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纠纷案例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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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情起因2025 年 3 月,禄某某将购入不足 4 个月的家用轿车规范停放至某餐饮分公司经营场地停车位内。该分公司当日举办打铁花表演活动,现场安全管理、防护措施存在明显疏漏,飞溅铁花引燃停放车辆,造成车身漆面、轮胎、玻璃多处烧灼损坏;事发后经营方未及时报警,自行泼水灭火,进一步加重车辆不可逆损伤。 事后经营方仅支付车辆维修费用,双方就新车受损产生的车辆贬值损失、代步交通费赔偿事宜私下沟通,但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。二、事情经过双方自行协商无果后,禄某某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处理本次纠纷,由律所指派专职律师全程代理案件相关事宜。 接受委托后,承办律师梳理完整案件证据材料,包含车辆受损实拍照片、车辆维修单据、双方沟通聊天记录、车辆购置凭证、当事人身份材料等;结合案件事实起草民事起诉状,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,同时向法院申请车辆贬值损失专业鉴定,主张车辆贬值、交通代步等相关赔偿。 法院受理本案后安排开庭调解,禄某某本人未到场,由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持特别授权代为参与庭审、沟通调解方案。三、处理结果庭审调解阶段,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方案,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:案涉餐饮分公司扣除已支付的车辆维修款项后,另行一次性向禄某某支付车辆贬值损失补偿;款项结清后,双方就本次车辆受损纠纷一次性了结,禄某某不得再就本次事故向该分公司主张任何权利;本案诉讼相关费用由禄某某自行承担。 调解协议签署生效后,对方按约定足额支付补偿款项,案件全部办结。委托人对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代理服务表示满意,律所将全套委托合同、证据材料、庭审笔录、法院文书等资料整理归档留存。
免责声明:本案为真实案例,已对当事人信息做匿名化处理。案件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能作为同类案件胜诉保证。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,建议预约专业律师面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