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家事
涉子女抚养、车辆分割离婚代理案例
邦熙律所 · 承办律师
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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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情起因李某某与吴某某于 2010 年在奉节地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两名未成年女儿,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购置一台机动车,车辆登记在吴某某名下。 婚后双方婚前了解不足,未能建立稳固夫妻感情:吴某某无稳定收入,家庭全部开支均由李某某独自承担;其长期存在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,对家庭、子女疏于照料;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,吴某某多次对李某某实施家庭暴力。 2025 年 5 月,李某某不堪长期压抑的婚姻生活,前往外地务工,与吴某某正式分居,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李某某决心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。二、事情经过李某某为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,委托重庆邦熙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案,由所内孙某某律师担任一审阶段专属代理人,双方签订民事法律事务委托合同,律师取得特别授权,可代为起诉、调解、签署法律文书、处理诉讼全流程事宜。 接受委托后,承办律师按流程开展全部办案工作:梳理案件事实,告知当事人诉讼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,收集整理全套证据材料,包含婚姻登记证明、家庭成员户籍资料、子女沟通记录、机动车权属证明等,制作完整证据目录与民事起诉状;线上提交立案申请,中途因法院系统升级导致立案材料退回,律师重新完善全部材料后再次提交立案,持续向委托人同步立案进度;庭前组织当事人核对证据原件,补充完善证据链条,撰写代理相关文书,做好庭审、调解全部准备工作;案件由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,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,承办律师全程参与协商,协助双方沟通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相关事宜。三、处理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,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,协议内容如下:准予李某某与吴某某解除婚姻关系;两名未成年女儿由父母双方分开直接抚养,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;夫妻共同购置的机动车归吴某某单独所有;本案诉讼相关费用由李某某自行承担。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,案件正式办结。 案件收尾阶段,律所完成内部归档、服务质量回访等流程,委托人对律所及承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予以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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